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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规定、要求,制定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并动员部署、组织实施。 二、加强与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工作的联系协调,探索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三、分析研究影响机关管理效能的内外因素,促进机关内部改革,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建立健全机关运转机制,使机关管理体制更趋于合理化、科学化,保证机关工作有效开展。 四、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调查研究。 五、研究决定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工作、投诉中心工作。 六、总结推广机关效能建设的经验与做法,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措施。 七、组织领导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工作。
水利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及时了解、掌握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指导面上的工作。 (三)、参加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 (四)、撰写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文件、材料、做好有关文件材料、领导讲话精神的上传下达、跟踪检查落实及情况反馈。 (五)、及时提供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建言献策,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六)、做好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水利局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工作职责
(一)、受理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含法律、法规授权负有行政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下同)违反水利局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有关规定行为的投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交办、转办、督办工作。 (二)、调查、处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对机关效能建设投诉(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 (四)、负责机关效能监督员的日常工作联系和活动安排事宜。 (五)、参加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建议对依法、高效、文明执行公务、事迹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 (六)、办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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