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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争创一流的办事效率、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勤政廉政、一流的投资环境为目标,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着力协助解决农村水利实际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严格按水利工程管理权限,抓好管理、养护、调度工作,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施工和检查、监督、分类指导,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水利保障。
3、对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督办的事项,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情况,要落实责任制,指定专人或股室受理,按职能范围,及时高质量完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
4、对基层的请示或来信,一般5天内派员调查,15天内批复请示单位。对问题较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在此限期内将情况告知来文单位。
5、对来访或办事的人,做到一请进、二端茶、三办事、四送客。难事易事一个样,大事小事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领导群众一个样,心系群众、面向农村。用真心、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形象。
6、实行办事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服务窗口。办理程序、收费标准、需提供的资料上墙公布。对办理渔业、采砂、取水、水土保持等一系列水行政许可事项的,按法规规定最短时限完成审批。
7、全体干部要做到勤政、廉政、高效、务实。严禁在公务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虚心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8、扎实推进人饮解困建设,全年力争解决2.06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旬 阳 县 水 利 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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