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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旬阳县防汛指挥部
为了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不断加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系统、预报预警系统、群测群防体系和防洪保安工程体系建设,在暴雨山洪灾害发生之前,及时采取预防和撤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别是在迎战高强度的暴雨山洪灾害中,相关乡镇及部门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防抗措施到位,不仅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且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取得了防抗山洪灾害的胜利。但是,我县地处秦巴山区,地形和地质条件复杂,局地强对流天气事件多发,加之防洪工程建设比较薄弱、山洪灾害预测预警能力较低,极易发生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易造成群死群伤,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防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旬阳作出应有贡献。 二、明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全面落实“乡自为战、村组自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的防御机制,依法加强防洪风险管理,认真制订防御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加快监测预警系统和城镇河道堤防、村庄河道护岸、病险水库治理等非工程和工程体系建设,加强防御知识的宣传培训,因地制宜搬迁受山洪灾害严重威胁的村庄,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为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以非工程手段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主动防控,科学避灾,遏制山洪灾害损失日趋严重的态势,在遭遇防御标准内的一般性山洪灾害时,确保不死人,少损失;在遭遇超过防御标准的重特大山洪灾害时,确保提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组织危险区群众撤离,千方百计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一)全面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准确及时的监测预警是有效防御山洪灾害的前提和基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监测预警设施建设作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充分利用现有大气探测、水情信息测报、地质灾害监测等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气象、水文、泥石流、滑坡等监测预警系统,不断提高监测预警水平。要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落实建设经费和维护管理经费,加快设施建设步伐,确保正常运行。县水利局、气象局要加快自动雨量监测站和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每个乡镇建成一个自动雨量监测站,实现降雨的实时监测和雨量信息的实时传送。同时,加快建立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防汛雨量自动监测站和自动气象站的资源共享,提高监测预警质量。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及时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预警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二)科学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做好防御工作的行动指南。各乡镇要继续做好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突出抓好乡镇和村组两级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编制工作。预案编制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山洪灾害预测预报、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应急指挥、抢险救灾、生活保障、卫生防疫等各个环节作出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能够及时有效启动实施。县防汛办要加强对乡(镇)、村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编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各乡镇都要加强预案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扎实推进山洪灾害工程体系建设。工程体系是防御山洪灾害的有效手段。各乡镇要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山洪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健全和完善山洪灾害工程体系,有效防御山洪灾害。一要加强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泥石流治理,完善河流堤防、沟道护岸工程体系,同时要因地制宜、蓄泄兼顾建设排洪沟道和拦洪设施。二要加快病险水库和滑坡体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三要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和实施坡改梯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塌、崩塌灾害。四要主动避险迁安,对在危险区居住的零散住户以及有条件搬迁的群众,要积极采取外迁安置等措施,彻底消除山洪灾害威胁。 (四)全面启动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工作。各乡镇要以人员能及时转移并减少伤亡为目标,按照《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本乡镇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逐年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确保全县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全面改善和提高我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五)积极抓好山洪灾害防御试点。要以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山洪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和制度,落实各级各类责任人员,建立适合山区乡镇、村组特点的监测预警系统和预案体系等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试点工作。今年,县上将确定1—2个乡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试点,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各乡镇也要选定1—2个重点村,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试点工作。 (六)全面落实“乡自为战,村组自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的山洪灾害防御机制。山洪灾害突发性强,成灾快,历时短,各乡镇一定要完善乡自为战、村组自救的防御组织体系,把握预警时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开展自救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方式,切实做到预警到户,责任到人。各乡镇必须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在以广播、电话、短信等方式预警的同时,一定要制定详细、周密的人工预警方案,明确预警责任人、预警范围和预警路线,落实包片、包户、包干责任,确保预警命令在停电、通讯中断情况下能够及时通知到受山洪威胁的各家各户,迅速转移,杜绝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七)广泛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各乡镇特别是山洪灾害严重的乡镇,要针对基层干部、群众防洪避险意识淡薄,群测群防、自防自救能力偏低的现状,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一要抓好乡镇防汛责任人、防汛工作人员、村级负责人的暴雨洪水知识、防汛避险方法的培训,提高科学决策和组织指挥的能力。二要抓住汛前准备、汛情来临、雨水情过程等关键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宣传媒体,加大对广大群众防灾避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三要抓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演练,做好预案交底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应急避险保安的实战能力。 四、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和落实防御山洪灾害责任制,确保山洪灾害的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一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及时研究和认真解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科学决策,靠前指挥,果断处置。二要认真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加强对本地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提前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快治理步伐,及时划定泥石流、滑坡等危险区域,加强监测预警;水利部门要加强水情预测预报和统一调度,确保安全度汛;城建部门要全面掌握山洪灾害易发区群众居住和分布情况,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山洪灾害区生态环境的监测、保护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三要突出抓好乡村责任制的落实。各乡镇特别是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乡、村、组、户四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乡镇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组织机构和应急抢险队,每个村组要落实降雨、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和信息传递员,确保雨情、汛情、险情信息及时传达到受威胁区的群众。对处于山洪灾害危险区的群众,要逐户发放防灾、减灾明白卡,设立醒目的转移路线标示牌,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安全有序撤离。四要强化山洪灾害统计报告制度和灾后评价制度。一旦发生山洪灾害。各乡镇要及时核实情况,逐级汇总上报。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山洪灾害,要认真分析成灾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防御预案,不断提高山洪灾害的防御能力和水平。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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